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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7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6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83%。其中,首次授予 80.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6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70%;预留授予 19.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31.62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49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13,300万元 11,970万元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16,625万元 14,962万元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781万元 18,703万元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16,625万元 14,962万元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20,781万元 18,703万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A≥Am 100%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An≤A<Am 80% A<An 0%注 1: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评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A B C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 7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6)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1)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8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62 元/股。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授予日为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62 元/股。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1.62 元/股调整为 31.27 元/股;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限制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属上 授予价格 归属 取消归属数量及 归属数量 性股票的剩 归属价格及数量市日期 (调整后) 人数 原因 余数量 的调整情况 职、22 名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 2021 年年度利润 评级为 B 对应个 分配方案实施完 为 80%,1 名激励 31.62 元/股调整 对象因个人原因 为 31.27 元/股 放弃,综上情况 共计 5.656 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适当人选;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人员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 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2021 年,根据计算口径, 公司 2021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年实现净利润值为 136,262,977.68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元,满足考核目标值(Am),即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 比例为 100%。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A≥Am 100% 考核年度净 An≤A<Am 80%利润值(A) A<An 0%注 1: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 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其中,8果确定其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 为 A,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评级,分别对 为 100%,该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 考核评级 A B C 归属;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80% 0% 核评级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比例为 80%,该部分激励对象当 期计划归属但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因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涉及限制 性股票共计 0.096 万股。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B,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该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但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计 0.096 万股。 (四)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1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64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的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按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五)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10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64 万股。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64 万股。 (三)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1.2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 占获授数量姓名 职务 国籍 (万股) 数量 的比例陈丽萍 财务负责人 中国 2.50 1.00 40% 其他核心人员(共计 9 人) 5.90 2.264 38.37% 合计 8.40 3.264 38.86%注:上述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归属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归属数量、本次作废的原因和作废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特气体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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